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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2-24    来源:      浏览次数:

主席团

研究生会主席团是研究生会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集体向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其常任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主席团不超过5人组成,探索实行轮值制度,设执行主席1人,以学期为轮值周期。

主席团的职权是:

(一)执行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其常任代表会议的决议,对本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议召集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出席并参与常任代表会议的讨论与决策,落实常任代表会议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审议、制定本会的工作计划、报告和工作条例;

(四)决定聘任本会秘书长;

(五)领导本会执行委员会,讨论和决定本会执行委员会的机构设置,批准任免本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召集执行委员会会议;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本会主席团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主席团由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备案。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

主席团会议是同济大学研究生会的议事决策形式,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方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根本遵循,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心全意为研究生服务的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章决策。聚焦主责主业服务研究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需求,推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工作。

研究生会主席团定期向学校党委进行工作汇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本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研究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