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中期考核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主要是针对硕士生在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之前进行的一次全面考核,同时检查培养过程中相关环节的完成情况。根据《同济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同研【2016】73号)、《同济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同研【2016】74号)、《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同济研【2015】45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级硕士生(中德学院、医学院3年制硕士生、口腔医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7级中法班硕士生中期考核可推迟至下学期末)。
二、考核的基本要求
1.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中“全日制专业实践”暂不要求完成,目前打印成绩单仅用于中期考核)。
2.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工作。
三、考核内容和办法
中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行政领导、党总支领导、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班主任组成不少于5人的考核小组,全面考核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等方面情况。考核小组需对研究生中期考核通过与否,以及学业奖学金调整情况给出结果。鼓励集中进行中期考核。
1.硕士研究生应从 “同济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公告中下载《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按考核要求逐项填写。
2.学院教务老师要对参加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及必修环节进行检查,并打印一份研究生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3.检查论文选题工作的完成情况。
4.导师对硕士生中期考核情况给出评语,并对学生学业奖学金调整情况提出建议。
5.对中期考核未通过的2017级硕士研究生,各单位考核小组应对该生提出改进意见,并在半年后再次进行考核工作(硕士生第二次中期考核)。第二次中期考核通过者,继续攻读硕士学位。无故不参加第二次中期考核或考核不通过者,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调整
根据同济研[2015]45号《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研究生院将根据中期考核成绩重新核定2017级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类型。第一次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后面阶段的学业奖学金;第一次中期考核缓考核的学生,暂缓发放学业奖学金;第一次中期考核通过且按学校规定时间注册的学生,按学费缴费阶段相应发放学业奖学金。
五、考核时间安排
本次硕士生中期考核必须于2018年11月21日之前结束。各学院应于2018年11月23日前将中期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名:硕士中期考核汇总表-学院)到pyc@tongji.edu.cn。中期考核结果于2019年1月18日前输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考核资料应妥善保存。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