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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同济大学2019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12-07    来源:      浏览次数:

同济大学 关于2019年度上海市大学生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关于2019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35号)、《关于将本市大学生纳入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1]45号),我校2019年度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居保)投保工作启动。为了保障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医疗,特发布此通知,鼓励学生自觉自愿参加大学生居保。

01

参保对象

具有同济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预科班学生,不含外国留学生)。在职研究生已在上海市缴纳城镇居民保险的不可参加大学生医保。

特殊情况说明如下:

1.   学生2019年因病、因事休学但未出国(境)的,应该参保。

2.   学生在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在基本医疗保险的理赔范围,故2019年全年出国境的可不参保,但学生2019年部分时间出国境的,应该参保。

3.   目前在部队参军入伍学生如2019年未退役,不需参保。如2019年退役回校复学,则需要参保。

02

享受医保的起止时间

1.   参保学生经市医保审核通过后可享受2019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自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止。

2.   2018级新生缴纳2019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自具有同济大学学籍之日起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即自2018年9月-2019年12月31日)。

3.   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延长学制等手续的,如缴纳2019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将继续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   若学生2019年毕业,就业后医保终止报销(到单位后办理相应的在职医保);如未就业,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均可报销。

03

保费缴纳标准

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校财务处网上缴费平台实行个人自主缴费,其缴费标准按照当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小学生收费标准执行。2019年度缴费标准为130元/人/年。

04

定点医保机构

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分院。

05

参保缴费方式

自愿参保的同学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自主缴纳保费。

同济大学财务处网上缴费平台:

在校生登陆:http://urp.tongji.edu.cn/

非在校生登陆:http://cwc.tongji.edu.cn/payment/

缴费时间: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12日。

 

06

特别提醒

1.  注意缴费的截止日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或缴费失败,将视为不参加2019年度上海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即无法享受门急诊报销、门诊大病、住院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   凡不参加2019年度上海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请填写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认表(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附件 ),并交至所在院系学工办负责老师处。

3.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情况说明可登录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分院网站(http://shtjh.tongji.edu.cn/),或登录“同济大学师生健康保障系统”(http://yiliao.tongji.edu.cn)查询详细大学生医保制度内容。

4.   如有缴费问题,请联系:李老师 65984544

如有医保报销相关问题,请联系校医院:刘医生 65983824

 

同济大学学生处

2018年12月5日

转自 | 同济勤助